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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理论证生亦我所欲也【精选38句】

道理论证生亦我所欲也【精选38句】

道理论证生亦我所欲也 1、先从反面论述,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接着用“由是”开头的句子做正面论述,说明事实上人能不贪生,不...

道理论证生亦我所欲也

1、先从反面论述,用两个假设复句反问。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来;接着用“由是”开头的句子做正面论述,说明事实上人能不贪生,不避患;最后用“是故”两句得出结论,证明“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因而人能舍生取义。

2、《鱼我所欲也》论证思路是: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3、①“一箪食”——“乞人不屑也”从正面举例,以“一箪食,一豆羹”为例,“呼尔”、“蹴尔”而与之,则“行道之人”与“乞人”也不屑接受,这就是“羞恶之心”。

4、③“乡为身死而不受”——“此之谓失其本心”运用排比句,以“乡”与”今”对比,指出为得到宫室之美、妻妾侍奉、穷人感激而见利忘义,就是丧失了“本心”。

5、②“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从反面举例,说明不辨礼义而收万钟之禄,是失其羞恶之心,是为求“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这些比生死都轻的身外之物,这样的做法,不过是见利忘义。

6、鱼我所欲开头一段采用的应该是比喻论证的方法。类比论证和比喻论证是有一定的区别的,类比论证所指的是同类事物的比较,而比喻论证所说的是不同类事物的比较。文章当中把生命比作鱼,把道义比作熊掌,这一比方非常生动形象,把深奥的道理说的通俗易懂,显然是一种比喻论证的方法。

7、第二段分为三层

8、!对比的运用

9、其一,“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苟得也;死亦我所恶,所恶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也。”这几句论证说:生命是我珍爱的,但还有比生命更为我所珍爱的(指义),所以不能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厌恶的,但还有比死亡更为我所厌恶的(指不义),所以有时对祸害(死亡)不愿躲避。这是从正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10、但孟子“舍生取义”观点的根据是“性善”论,他的说理也仅止于是否丧失“本心”,有明显局限性。

11、同样,生亦我所欲,死是我所恶,但当和「義」放在取舍时,明理的人会基于同样道理作出「舍生取义」的决定。

12、生命诚可贵,仁義价更高。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古代君子之行也。

13、比喻是把一种东西比作另一种东西,而类比是把两种同类事物进行比较,找出区别,这是类比。这就是本质的区别。

14、第一段分为四层

15、本文首先提出在生与义不可兼得的情况下要“舍生取义”,这是全章的论点。然后说明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人都有“欲生而不为苟得,恶死而有所不辟”之心,即“羞恶之心”;又从反面来说,如果人只是欲生恶死,那就会不顾礼义,什么事都做得出来。因此,重要的是,求生避患不能违背“义”的原则。

16、第一段正反对比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从反面假设推理,又从正面事实说明人能不贪生,不避患。第二段举例论证,以正反两个事例进行对比,说明人们对待利欲引诱的不同态度,批判为追逐个人名利而丧失羞恶之心的人,重申中心论点。

17、《鱼我所欲也》选自《孟子·告子上》,这篇著名的文章论述了孟子的一个重要主张:义重于生,当义和生不能两全时应该舍生取义。

18、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19、④“非独贤者”——“贤者能勿丧耳”运用递进论证法,前文已论证“义”字的存在,这里使主题升华,证明“义”字不只是少数贤者具备,而是人人皆具备,只是贤者更能保持罢了。

20、第二段总结

21、论点提出以后,文章是怎样围绕论点逐层论述的?

22、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一段应该是排比的。

23、明确:论点是:“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这个论点是由“鱼”和“熊掌”的比喻引出来的。先设比喻而后提出论点,这是因为“鱼”与“熊掌”是人人皆知的美味,而“熊掌”是其中更为美者。二者不可兼得,取其中最美者合乎情理也符合逻辑。由此及彼,由浅入深,引出“生”与“义”的论题来,自然,明晓。

24、孟子的论证思路是,即使鱼和熊掌都是美味的食物,但当二者只能选其一时,一般人都会舍弃鱼而取价值更高的熊掌的。

25、孟子先用人们生活中熟知的具体事物打了一个比方,鱼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鱼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爱的,义也是我所珍爱的,在两者不能同时得到的情况下,我宁愿舍弃生命而要义。

26、②”生亦我所欲”——“故患有所不辟也”从正面阐述,说人们把“义”的价值看得高于生命,所以不能苟且偷生,宁愿赴死也不愿行不义。

27、所以我觉得鱼,我所欲也,这话应该是类比论证。之后又写到了生与义,应该是以熊掌和鱼类比生与义。

28、孟子把生命比作鱼,把义比作熊掌,认为义比生命更珍贵就像熊掌比鱼更珍贵一样,这样就很自然地引出了“舍生取义”的主张。这个主张是全篇的中心论点。

29、孟子从三个方面论证了舍生取义的意义。

30、鱼我所欲也——“舍生取义”与“性善”论。名论点:义的价值高于生命,人应该有舍生取义的精神。

道理论证生亦我所欲也

31、其二,“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这几句论证说:如果没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惜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保全生命的手段哪样不能用呢!如果没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那么凡是可以用来避免祸患(死亡)的事情哪样不能做呢!言外之意是:这样下去,人们的行为不是会变得无所不为、卑鄙无耻了吗?这是从反面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应该舍生取义。

32、这一观点在“上下交征利”的战国时代有积极作用,对后世知识分子的精神修养也有过好的影响。

33、③“如使人之所欲”——“所恶有甚于死者”正反对比,进一步阐述“义”重于“生”的道理。

34、运用举例论证和正反对比论证。作者将“一箪食,一豆羹”与“万钟”作对比,按财富的数量来说,“万钟”自然是多的,但是“万钟”决定的是“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一箪食,一豆羹”决定的却是生命,自然要比“万钟”更重要。然而,无论是“万钟”’,也无论是“一箪食,一豆羹”,与“义”字比较起来都是次要的。两次举例及在举例中对比论证法的运用,再一次深刻地论证了“舍生取义”这一论点。

35、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当二者不可兼得时,如何作出取捨?

36、①“鱼,我所欲也”——“舍生而取义者也”运用设喻,将生命与利益比作“鱼”和“熊掌”,引出中心论点。

37、第一段:因果论证,假设论证,对比论证第二段:事实论证第三段:排比论证,对比论证举例论证说明了这些人有羞恶之心不食嗟来之食比喻论证通俗易懂形象的写出了人生少不了选择正反对比论证鱼和熊掌、生和义通过两者之间的对比,突出后者的重要性道理论证强调了本文的论点:“舍生而去义者也”

38、其三,“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患而有不为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这几句论证说:通过这样的手段(指不正当的手段)就可以保全生命,而有的人不愿意采用;通过这样的办法(指不正当的办法)就可以避免祸患(死亡),而有的人不愿意去干。所以,还有比生命更为人们所珍爱的(指义),还有比死亡更为人们所厌恶的(指不义);不单是贤人有这种重义之心,而是人人都有,只是贤人没有丧失罢了。这是从客观事实论证义比生更珍贵,在二者不可兼得时有人舍生取义。通过论证,文章开头提出的中心论点就成立了。